规范名称:DB41T 385-2009 河南省用水定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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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处南暖温带和北亚热带地区,气候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十春九旱或连年干旱常有发生,水资源处于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并存状况。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 405亿m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410m(2007 年统计),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五分之一,属我国北方严重缺水省份。随着河南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不断增长,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环境污染日趋加剧,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也成为制约河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适应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需要,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河南省于2004 年颁布实施《用水定额》DB41/T 385-2004)地方标准该标准实施后为推动河南省各行业节水工作和水资源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用水需求变化和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更新、提高与改进,各行业的用水量在不断地变化,新的用水行业也在不断地出现,原有用水定额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因此河南省水利厅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河南省用水定额修订本。本标准与DB41/T385一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新增了4项综合用水定额: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 用水量、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和城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并提出定额调节系数。
工业用水定额:在对原有工业用水定额进行修订的基础上,新增农药生产、料加工、医疗器械制造、摩托车制造及铁矿开采、贵金属采选、贵金属冶炼、钨矿开采等14个行业和上述行业以及食品、化工、造纸、纺织、机械等多行业的178项用水定额,并提出定额调节系数。此外,原有17项产品名称模糊或名称不严谨且在实际应用中不便操作的定额项目,在本次修订中被剔除或进行归类和限定,如原“面粉淀粉”改为“小麦淀粉”,取消“汽油醇”(与酒精定额重复),原“合成氮、碳氮、尿素”统称为“合成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