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GB 50520-2009 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pdf
文件大小:1.41 MB
文件格式:.pdf
规范页数:30页
标准号:GB 50520-2009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Code for safety design of uranium mills tailings pond in nuclear industry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34
ICS分类:91.040.2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9-11-30
实施日期:2010-04-01
归口单位: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起草单位: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核工业铀矿冶常规水冶生产和堆浸生产配套工程尾矿库、尾渣库设施的设计。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 号)的要求,由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资料,认真总结了我国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并结合国内铀水冶广尾矿库、尾渣库工程发展的需要,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9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尾矿库、尾渣库选址,尾矿坝、尾渣坝设计,尾矿库、尾渣库防洪,尾矿库、尾渣库排水,尾矿库、尾渣库退役,辐射监测等。
1.01为了使核工业铀尾矿库渣库工程安全设计适应当前的技术进步和强化环保意识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核工业铀矿冶常规水冶生产和堆浸生产配套工程尾矿库、尾渣库设施的设计。
1.0.3本规范规定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