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GB 50521-2009 核工业铀矿冶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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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39页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建设T程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 号)的要求,由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年来我国铀矿牛产、建设实践经验,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内外铀矿冶建设的新技术、新T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征求了核工业铀矿冶有关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 18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质水文地质及T程地质,采矿,矿建,矿山机械及地表工艺设施,选冶T.艺,月动化控制,尾矿、尾渣设施,总图运输,机修、汽修及仓库设施,电气及通信,供热、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排水,建筑与结构.消防与节能,辐射防护、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1.0.1 为了适应核工业铀矿冶技术的发展,将新标准、新技术、新T艺贯彻落实到铀矿冶T程设计中,规范和完善铀矿山设计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核T业铀矿冶工程设计。
1.0.3 本规范规定了核T业铀矿冶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核T业铀矿冶T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