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DGTJ 08-9-2023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pdf J 10284一2023建筑抗震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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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404页
规范名称: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规范编号:DG/TJ 08-9-2023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3年6月1日
替代情况:替代 DGJ 08-9-2013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 年度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1076 号)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设计规程》DGJ 08-9-2013 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上海市的设计地震分组调整为第二组,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2)修改了设计反应谱
(3)根据修改后的设计反应谱对附录 A地震地面加速度时程曲线进行了修改。
(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对相关荷载分项系数进行了修改。
(5)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现行行业标准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GJ1,结合上海市近年来积累的新的工程实践经验,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房屋的设计条文进行了全面修订。
(6)根据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本市建设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梯间抗震设计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12]16 号),对有关钢筋混凝结构楼梯间的设计条文进行了修改。
(7)对附录K实施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的参考方法进行了修改。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场地类别为亚类和V类的一般建筑的抗震设计。建筑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可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基本方法。特殊建筑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抗震设计,尚应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1.0.3 按本标准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使用功能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当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时,可采用比基本抗震设防目标更高的设防目标。
1.0.4应用本标准进行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应贯彻概念设计与计算并重的原则;应遵循建筑形体美观与结构抗震安全相统一的设计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