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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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572页
标准号:GB 50019-2015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industrial building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45
ICS分类:91.140.3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5-05-11
实施日期:2016-02-01
代替标准:GB 50019-2003
归口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
起草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 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一2003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有关科研成果,借鉴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13 章和 11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矿井空气调节、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
1.对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将空气调节冷热源名称调整为冷源与热源,对监测与控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3.增加了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局部排风罩、防火与防爆、有害气体净化、真空吸尘粉尘输送、喷雾抑尘、排气简、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矿井空气调节、绝热与防腐等相关规定;
4.增加了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局部送风的计算
1.0.1 为了工业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与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构成特点、环境条件、能源状况,结合现行国家相关卫生、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针政策,会同相关专业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设计中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明确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以及应执行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当对施工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5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