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DB37T 5209-2022 智能建筑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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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76页
地标区域:山东
为适应智能建筑技术的发展,进一步规范我省智能建筑工程建设市场,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 (2021) 19 号)的要求,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山东大学组织对 2012 版的《智能建筑工程技术标准》(DBJ/T14-087-2012)进行了修订。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了全省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经验,参考了国家近年来新编制和修订的相关标准规范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山东省智能建筑工程技术标准》的修订工作。
本标准共分 11 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信息集成应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路系统、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房工程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对原标准中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路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系统补充了新的技术内容。为适应建筑智能化的发展,增加和补充了信息集成应用系统、会议系统和机房工程的内容。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山东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0.1 为适应全省智能建筑及智能化小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切实保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智能建筑与智能化小区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检测验收
1.0.3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系统功能和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要求。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要求采用国际标准时,应按要求采用现行的国际标准。
1.0.4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实施、检测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我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