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199-2013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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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20页
标准号:GB 50199-2013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Unified standard for reliability desig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structure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55
ICS分类:93.16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3-09-06
实施日期:2014-05-01
代替标准:GB 50199-1994
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工建筑物整体结构、结构构件以及地基基础的设计,也适用于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结构设计及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08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建标[2008第 105 号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 9 章和 7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极限状态设计原则、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影响、材料和岩土性能及几何参数结构分析和试验辅助设计分项系数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可靠性管理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结构设计方法,在原标准规定的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基础上,增加了在缺乏统计资料时,结构设计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以采用容许应力法或单一安全系数法等进行设计的规定。(2)增加了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的规定。(3)增加了水工结构设计时应考虑环境影响的规定。(4)增加了水工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持久设计状况目标可靠指标 B限值的规定。
(5)在可变作用标准值的确定原则中,增加了由重现期来表达的方法。
(6)增加了结构分析中试验辅助设计的规定
(7)增加了既有结构可靠性评定的规定。
(8)增加了术语一节。
(9)增加了基于可靠指标的设计的规定
(10)取消了原标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效应短期组合和长期组合验算的规定,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组合修订为按作用的标准组合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
(11)删除了地震作用作为可变作用的分类,将地震作用仅按偶然作用考虑。
(12)删除了在作用效应基本组合中,对概率极限状态设计,个主要可变作用可采用设计基准期的概率分布模型及其参数其他可变作用应采用年(或时段)的概率分布模型及其参数的规定。(13)删除了原标准中的“质量控制”一章。(14)删除了原标准中的“附录 A水工建筑物级别”
1.0.1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结构可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设计标准,使水工结构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建筑物整体结结构构件以及地基基础的设计,也适用于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结构设计及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1.0.3水结构设计宜采用以概率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当缺乏统计资料时,结构设计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采用容许应力法或单一安全系数法等方法进行。
1.0.4各类水工结构设计规范应共同遵守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准则,并对计算分析、细部构造设计、材料性能、施工质量、运行条件及维护等提出相应的规定。
1.0.5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