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pdf
文件大小:5.13 MB
文件格式:.pdf
规范页数:84页
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标准号:GB 50029-2014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tation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47
ICS分类:91.140.01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4-01-09
实施日期:2014-08-01
代替标准:GB 50029-2003
归口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原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
1.0.1为了使压缩空气站设计能够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1.0.3压缩空气站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除全部由气缸无油润滑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或不喷油的螺杆空气压缩机组成的压缩空气站应为戊类外,其他均应为丁类。
1.0.4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1.0.5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