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T 5033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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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54页
GBT 5033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标准号:GB/T 50337-201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urban environment sanitation facilitie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53
ICS分类:91.02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8-11-01
实施日期:2019-04-0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5.环境卫生转运设施;6.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7.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了原规范对于环境卫生设施的分类,将环境卫生设施分为环境卫生收集设施、环境卫生转运设施、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2.删除了术语;
3.增加了生活垃圾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的内容;取消了原规范中环境卫生车辆通道、类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车辆清洗站等内容;
4.增加或调整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堆肥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等的选址原则、用地标准、防护要求等;
5.取消了强制性条文。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层次城市规划中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编制,以及区域重大环境卫生设施布局,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应落实安全高效、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理念,并坚持减最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城市规划相关编制办法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