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464-2008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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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61页
标准号:GB 50464-200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Code for technical of video display system engineering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77
ICS分类:33.160.01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8-12-15
实施日期:2009-06-01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兼顾使用和维修,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视频显示系统工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和经检测合格的产品。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吸取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分类和分级,视频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施工,视频显示系统试运行和视频显示系统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规范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兼顾使用和维修,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0.4.视频显示系统工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和经检测合格的产品。
1.0.5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