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418-2017 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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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84页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规范》GB50418-2007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汲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煤矿并下热害防治的设计和现场生产实践经验以及热害防治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体现了节能减排理念,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最后经审査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井下作业地点环境气象条件、并下气象条件预测、非制冷降温、制冷降温、电气与自动化、节能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加了基本规定、节能两章和“矿井气象条件预测方法”一个附录,并将原规范的矿井热害防治一章拆分为非制冷降温、制冷降温两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了在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保障井下安全生产和井下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使热害防治设计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
1.0.3 煤矿井下热害防治应进行专项设计,设计应积极推广使用国内外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成熟经验,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应遵循安全、环保、节能、高效、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
1.0.4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煤矿井下热害防治工程应与矿井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5 煤矿井下热害防治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