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405-2017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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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53页
标准号:GB 50405-201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resource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73
ICS分类:77.01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7-05-27
实施日期:2018-01-01
代替标准:GB 50405-2007
归口单位: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起草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设计。钢铁工业包括铁矿、锰矿、铬矿采选和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炭素、耐火材料、金属制品等工艺及相关配套工艺。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的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和对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矿渣和各种废渣、废水、废液、废气、余热、余压、可燃气体的综合利用。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的。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要求,修订细化了《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GB50405-2007(以下简称原规范)中的基本规定要求以及钢铁工业各工序资源综合利用设计相关内容。
(2)根据国家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稀土金属生产属于有色金属行业,并已颁布有《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2014,因此本次修订删除了与稀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设计的相关内容。
(3)在采矿的资源综合利用设计中,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矿渣的综合利用作为主要设计内容。
(4)修订细化了各工序生产中产生的余热、余压、可燃气体等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设计内容,
本规范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序
资源综合利用设计。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设计。钢铁工业包括铁矿、锰矿、铬矿采选和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炭素、耐火材料、金属制品等工艺及相关配套工艺。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和对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矿渣和各种废渣、废水、废液、废气、余热、余压、可燃气体的综合利用。
1.0.3 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资源综合利用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