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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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70页
自《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4.6.6、4.7.6条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 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以及多功能组合的综合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标准编号:GB 50314-2015
标准名称: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替代情况: 替代GB/T 50314-200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5-03-08
实施日期:2015-11-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GB/T 50314-200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 17 号)的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共分 18 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工程架构、设计要素、住宅建筑、办公建筑、旅馆建筑、文化建筑、博物馆建筑、观演建筑、会展建筑、教育建筑、金融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商店建筑、通用工业建筑。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增加了第3章架构
(2)对智能建筑的分作了相应调整
(3)对其他各章内容进行了适时的技术提升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1.01为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提高智能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以及多功能组合的综合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1.0.3能建筑设计应以建设绿色建为能实用、技术适时、安全高效、运营规范和经济合理。
1.0.4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应增强建筑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智能化系统的技术功效,具有适用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1.05智能建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应符合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