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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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46页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人民ZF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编号:GB 50137-2011
标准名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英文名称:Code for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land use and planning standards of development land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0-12-24
实施日期:2012-01-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GBJ 137-199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第一批)) 的通知》 (建标[2008] 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