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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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22页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矿井井下;2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3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T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4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5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6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7医疗室内;8灾难性事故。
标准号:GB 50058-2014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16
ICS分类:13.220.01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4-01-29
实施日期:2014-10-01
代替标准:GB 50058-1992
归口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设备的选择等。
主要修订下列内容:
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作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
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
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
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区中使用的规定;
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山原来的两种区域“10区11区”改为三种区域“20区21区22区”;
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IAIB和亚C组;
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休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
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
1.01为了规范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使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贮存过程中山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力装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1矿下;
2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和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
3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
4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火的物质的环境;
5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
6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
7医疗室内;
8灾难性事故。
1.0.3本规范不考虑间接危害对于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相关电力装置设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