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335-20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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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92页
本规范适用于以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水源、城市杂用水、绿地灌溉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和地下水回灌用水等为污水再生利用途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
标准号:GB 50335-2016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municipal waste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4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6-08-18
实施日期:2017-04-01
代替标准:GB 50335-2002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源、水质和水量;5.再生水厂;6.输配水;7.安全防护和监测控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基本规定一章;2.完善了水源、水质和水量设计要求;3.增加了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纤维束滤池、曝气生物滤池、膜生物反应器、超滤、反渗透、臭氧氧化、人工湿地单元处理技术和输配水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1.0.1 为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符合充分利用城镇污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水源、城市杂用水、绿地灌溉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和地下水回灌用水等为污水再生利用途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
1.0.3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