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DB11T 1980-2022 市域郊轨道交通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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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350页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及跨界地区,最高运行速度 120 km/h ~200km/h、电力牵引的钢轮钢轨市域(郊)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
市域(郊)轨道交通应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交通设施一体化衔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整体效益。
标准编号:DB11/T 1980-2022
标准名称:市域(郊)轨道交通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suburban rail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3-21
实施日期:2022-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计划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0]19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5.客流预测;6.车辆:7.限界,8.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9.线路与站场;10.轨道:11.路基:12.桥涵: 13.隧道:14.车站;15.供电;16.通信; 17.信号;18.机电设备:19.信息系统: 20.车辆基地与综合维修:21.运营控制中心;22.防灾与救援;23.环保与节能:24.交通接驳。
1.0.1 为适应北京市市域(郊)轨道交通的发展需要,服务于京津协同发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战略目标,促进市域(郊)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统一市域(郊)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及跨界地区,最高运行速度 120 km/h ~200km/h、电力牵引的钢轮钢轨市域《郊)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
1.0.3 市域(郊)轨道交通应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交通设施一体化衔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整体效益。
1.0.4 市域(郊)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北京市域《郊) 铁路功能布局规划。1.0.5 市域(郊)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以人为本、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资源共享、持续发展的原则。
1.0.6 市城(郊)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