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26-2018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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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32页
本标准适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标准编号:JGJ 26-2018
标准名称: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evere cold and cold zon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8-12-18
实施日期:2019-08-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JGJ 26-201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气候区属和设计能耗;4.建筑与围护结构;5.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燃气;6.给水排水;7.电气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2.提高了节能目标,给出了主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设计供暖年累计热负荷和能耗值,按不同气候子区规定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3.修改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4.增加了清洁供暖的规定,调整了集中供暖系统热源选择的优先次序,修订了对直接电供暖的限制要求,引导供暖系统降低供回水温度;5.限制本气候区居住建筑采用多用户共用冷源的集中空调或集中热水系统:6.更新并补充了设备系统的能效限值,完善了新风能量回收装置的性能要求;7.呼应当前我国北方城市的供热改革,提供相应的指导原则和技术措施;8.增加了“采光”给水排水”、“电气”等内容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善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应国家清洁供暖的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应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建筑热工和暖通设计将供暖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提高建筑物给水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的用能效率。
1.0.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