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GB 50501-2007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文件大小:14.49 MB
文件格式:.pdf
规范页数:86页
标准号:GB 50501-200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英文名称: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ork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55
ICS分类:93.16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7-04-06
实施日期:2007-07-01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136 号“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由水利部组织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流域水利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在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的编制原则、方法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总结了长期以来我国水利工程在招标投标中编制工程量计价清单和施工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工作的经验,注意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之间的协调与整合。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和附录 B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调)水、供水、灌溉、河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0.1为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发电引(调)水供水、、河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1.0.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4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0.5本规范附录A附录B应作为编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录A为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2附录B为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水利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