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248-2012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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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21页
自《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3.0.2、3.0.6、3.0.9、5.1.15、5.5.28、6.2.1、6.2.3、6.2.5、6.2.8、6.2.13、6.2.15条同时废止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和8度(0.20g)、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的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
标准编号:JGJ 248-2012
标准名称: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技术规程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arthquake-resistant of masonry buildings with frame and seismic-wall in the lower stori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2-03-01
实施日期:2012-08-01
标准状态:现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9]309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5.底部框架-抗震墙抗震设计:6.上部砌体结构抗震设计;7.结构薄弱楼层判别及弹塑性变形验算;8.施工。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使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主要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和8度(0.20g)、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的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
注:本规程中“6度、7度、8度”即“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的简称。
1.0.3 砌体类型适用于烧结类砖(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混凝土砖(包括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采用非黏土的烧结砖、混凝土砖的房屋,块体的材料性能应有可靠的试验数据;当本规程未作具体规定时,可按本规程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相应规定执行。
注:本规程中“小砌块”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简称。
1.0.4 进行抗震设计的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1.0.5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进行抗震设计与施工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