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GB 50158-2010 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pdf
文件大小:1.87 MB
文件格式:.pdf
规范页数:75页
自《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3.0.2、3.0.3(1)、7.2.6、7.2.7条(款)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结构、修造船水工结构可靠性设计,并适用于现有结构的修复等可靠性设计。
标准编号:GB 50158-2010
标准名称: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英文名称:Unified standard for reliability design of port engineering structur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0-05-31
实施日期:2010-12-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GB 50158-1992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 号)的要求,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国家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92 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广泛调研,总结了我国多年来港口工程的建设经验,参考了国内外先进的相关技术标准,采纳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的最新研究成果和专家学者提出的建议,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建设等单位及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包括 8 章和 4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提出了港口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将设计使用年限划分为两个档次;二是新增了一种结构设计状况,将地震状况从偶然状况中分离出来,则结构设计状况改为持久、短暂、地震和偶然四种;三是完善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作用组合,根据结构损坏的可逆与不可逆,改为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和准永久组合三种;四是增加了作用按有无界值的分类;五是提出了在结构设计时要考虑环境对结构和耐久性的不利影响;六是给出了极限状态设计的抗力表达式。
1.0.1为统一各类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使港口工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做到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结构修造船水工结构可靠性设计并适用于现有结构的修复等可靠性设计。
1.0.3港口工程结构设计标准及相关标准的编制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准则。
1.0.4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港口工程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