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请注意,最高罚款189万元!山东3起迟报漏报瞒报事故处罚细节披露
发布日期:2024-05-30 07:24:12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责任编辑:江晓笔
导读:
为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及时、准确、如实、完整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
为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东营某粮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某迟报事故行政处罚案
2023年9月30日17时许,东营某粮油有限公司在货车卸小麦过程中,发生一起1人被物料掩埋窒息事故,造成作业人员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1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向属地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广饶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其他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东营某粮油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刘某某未在规定的1小时内向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存在迟报事故行为。
刘某某迟报事故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广饶县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43号第2档次,对刘某某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广饶县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东营某粮油有限公司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处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枣庄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某某漏报事故行政处罚案
2023年9月14日7时许,枣庄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不锈钢熔炼车间在投料过程中,熔炼炉内先后发生两次爆炸,钢水喷溅而出,造成炉前工张某某、刘某某当场死亡,陈某年、陈某杰受伤。8时许,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某某向当地镇政府电话报告事故,镇政府组织核实过程中,该公司仅报告2人死亡,未报告2人受伤情况。16时许,省、市应急部门和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事故工作专班等人员通过事故现场监控回放和调查询问,确认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后经治疗,陈某年、陈某杰两人分别于12月8日、12月6日出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灼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枣庄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任某某未按规定如实上报事故伤亡人数,存在漏报事故行为。
任某某漏报事故的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枣庄市市中区应急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43号第1档次,对任某某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枣庄市市中区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枣庄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处10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山东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某瞒报事故行政处罚案
2023年7月7日8时许,山东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吕某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小区充电站施工现场敷设电缆作业时,误开箱式变电站进线柜,触碰高压线缆,触电受伤。7月21日9时许,吕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及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山东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周某某均未向事故发生地的烟台市芝罘区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该事故。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触电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山东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周某某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存在瞒报事故行为。
周某某瞒报事故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烟台市芝罘区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44号第2档次,对周某某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烟台市芝罘区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山东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处18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总台记者 柴安东 张明)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