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 办公楼 教学楼 住宅楼 综合商场 宾馆酒店 宿舍旅馆 工业厂房 施工组织 路桥工程 土木文库 别墅图纸 施工组织大全 站内公告
知识 施工技术 技术交底 设计知识 造价知识 安全文明 监理知识 市政工程 玩转工地 安装教程 在校学生 BIM知识 建筑图纸 结构图纸
资料 教程 工程测量 概预算 施工工艺 BIM教程 PKPM教程 土木网课 哈工大 同济大学 中南大学 东南大学 西北工大 考试教育
论文 建筑论文 结构论文 水利论文 现场管理 国标GB 行业标准 城建交通 地方标准 建设标协 建筑图集 规范合集 精选软件 建筑书籍
发布日期:2020-03-03 12:50:25来源:土木工程网责任编辑:土木龙
存量房屋交易有哪些程序?
一、申请登记。
买卖双方持所订立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分别填写《申请出卖房屋登记表》、《申请购买房屋登记表》、《房屋买卖保证书》并交验证件。
1、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卖方需提供产权证、身份证。如产权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因故不能到场,其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买方需提交本人的户口证明以及单位开具的购房介绍信。
2、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需要买卖双方出具各自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如果买方为外地单位,还需要具有相应批准的文件。
3、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房屋交易对各自的要求同上。
交易部门同时向卖方发出《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书》,由原承租人填写交回。卖方产权证暂由交易部门收存。
二、审查产权。
由交易部门出具是否同意交易的意见并填写《房屋买卖审批表》,进行报批。
三、办理手续。
交易材料被批准后,买卖双方按指定日期持身份证等材料到交易部门办量立契过户手续。
四、转送材料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交易部门将交易档案装订后,移送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新产权人持房产卖契到上述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并申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