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DBJ33T 1104-2022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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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00页
标准编号:DBJ33/T 1104-2022
标准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2-10-13
实施日期:2023-03-01
标准状态:现行/即将实施
替代情况:替代DBJ33/T 1104-2014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3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组织机构和设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监理,合同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相关服务。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重新定义了工程监理单位、相关服务、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术语及条文说明;
2.增加了鼓励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规定;
3.增加了项目监理机构宜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数字化技术开展监理工作的规定;
4.取消了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三级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规定;
5.调整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6.增加了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规定;
7.增加了附录中专项巡视检查记录的基本表式。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促进建设工程监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