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XJJ122-2020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X-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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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50页
本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 5G 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 [2020] 20 号) 有关要求,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共同组织编制。
本标准共分 12 章,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2 术语、3 通信基础设施规划、4 移动通信基站、5 通信机房、6 屋面设施及中间层设施、7 地面通信基础设施、8 通信基础设施管线、9 通信基础设施电源、10 抗震安全、消防及防雷与接地、11 施工、12验收。
1.0.1 为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用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原有民用建筑的改建、扩建个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老旧小区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执行。
1.0.4 本标准所述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移动通信基站、通信机房、无线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线、光到户等通信基础设施。
1.0.5 新建建筑物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通信基础设施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0.6 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满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满足各地州市通信管理机构统筹建设需求。
1.0.7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建设、开放并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源。
1.0.8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未经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设备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