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青岛某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方案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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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6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坑位于青岛环东海域新城美峰片区规划路与美社路交叉口东侧。本工程主楼为框剪结构(±0.00为7.5m,9~23层,设一~二层地下室;一层地下室底板顶高程为-6.0m,二层地下室底板顶高程为-10.0m,一层部位底板厚0.40m(地梁高0.7m,2#、3#楼底板厚2m), 二层部位底板厚0.60m(无地梁,1#楼核心筒基础厚3.5m),垫层厚0.10m),拟采用桩基础(预应力管桩)。基坑周边环境一般,地下室边线距离实际用地范围红线大部分4~5m,局部达到15~45m),场地除南侧红线外10~15m为排洪渠(宽约30m,深约3m,水深约1~3m);东侧红线外15~30为已建道路外,其余现均为空地。据现场调查及访问,场地内现无地下管线等分布。
本工程现地面标高黄海高程约6.2~6.8m,场地大部分小于6.5m(-1.0m),设计时标高按6.5m(-1.0m)考虑,若现地面标高高于基坑设计标高,应场平至设计标高,基坑开挖深度地下一层深约5.6~7.2m,地下二层与一层之间坑中坑深4.1m(核心筒部位深7.0m),局部一二层地下室边线重合部位深9.7m。
本基坑工程支护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支护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1.0~1.1。基坑地面超载北册及西侧I-J-K-L段按20kPa,其余均按10kPa考虑,且坑顶2m范围内严禁堆载,施工期间严禁超过该指标。
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及周边环境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及时反馈业主及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