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DGTJ08-2098-2012 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吊顶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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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57页
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主编的《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吊顶应用技术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O8-2098-2012,自 2012 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0]731 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二批)的要求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规程编制组。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先进工程技术和应用实践经验,并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材料;4 设计;施工;6 质量验收。
1.0.1 为推广脱硫石膏产品在轻钢龙骨隔墙和吊顶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利废、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采用轻钢龙骨和脱硫石膏板材料制作非承重的隔墙、吊顶等构件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建筑中采用其它龙骨、板材制作隔墙和吊顶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照本规程执行。
1.0.3 在进行相关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