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网,因为专业,所有专注,土木工程综合第一门户网站,土木之家!

最近更新|SVIP|会员中心|新闻公告|社区

资料
资料
文章
搜索

设计 办公楼 教学楼 住宅楼 综合商场 宾馆酒店 宿舍旅馆 工业厂房 施工组织 路桥工程 土木文库 别墅图纸 施工组织大全 站内公告

知识 施工技术 技术交底 设计知识 造价知识 安全文明 监理知识 市政工程 玩转工地 安装教程 在校学生 BIM知识 建筑图纸 结构图纸

资料 教程 工程测量 概预算 施工工艺 BIM教程 PKPM教程 土木网课 哈工大 同济大学 中南大学 东南大学 西北工大 考试教育

论文 建筑论文 结构论文 水利论文 现场管理 国标GB 行业标准 城建交通 地方标准 建设标协 建筑图集 规范合集 精选软件 建筑书籍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知识 > 监理知识  >  土木界最尴尬的存在――工程监理

土木界最尴尬的存在――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20-03-01 14:45:12来源:土木工程网责任编辑:土木龙


导读:
拥有土木工程网,皆有可能。欢迎访问tmgcw.com
监理手中有什么权?有的监理人常感叹手中无权,监理工作难做。其实权,有权利和权力之分。一,权利。权利也有两种,一是法定权利,如公民权,是国家宪法赋于的,没有法定事由不经法定程序不能剥夺。权利和义务相关联,有权利就一定有
拥有土木工程网,皆有可能。欢迎访问tmgcw.com

拥有土木工程网,皆有可能。欢迎访问tmgcw.com

 监理手中有什么权?

有的监理人常感叹手中无权,监理工作难做。

其实权,有权利和权力之分。

一, 权利。权利也有两种,一是法定权利,如公民权,是国家宪法赋于的,没有法定事由不经法定程序不能剥夺。权利和义务相关联,有权利就一定有义务。法定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定义务也受法律强制。权利可以享受也可以不享受,例如继承权,你可以放弃。但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例如瞻养和义务并不能因放弃继承权而不履行。这是法定权利的特点。二是约定权利,就是民事主体互相之间设定的权利。最常见的就是合同。这种基于约定而设立的权利,是平等主体之间自愿形成的。合法的民事约定也受律保护。民事约定的权利也一定会与义务相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自己设立的义务也必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民事约定的特点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二, 权力。权力和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力是强制力,只能由法律和制度或从属关系管理关系而产生。驾车在道路上行驶,与交警就形成了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交警一挥手示意,哪怕你是大款大腕,也得靠边停下,接受检查,如果查出违法,你就得接受处罚。交警为何有这个权力?因为他帽子上有国徽,是在代表国家执行法律。管理和被管理不是平等的主体,交警对司机的管理是外部管理,司机对处罚不服可投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处罚错误可以得到国家赔偿。交警也要受自己上级的管理,这是内部管理。每个单位每个企业都内部都有上下级关系的内部管理,每一级领导都有相应的权力,可以在权限之内发号施令。权力和责任相关联,行使权力就必须承担责任。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对象都必须在权限之内严格符合规定。如果上级命令下级违章作业,那上级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权力不能滥用。特定的权力只能交给特定的部门和特定的人员。

三, 明白了权利和权力的区别,那么监理手中有什么权就很清楚了。监理本身是企业,和业主及施工单位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所签订的监理合同也属于民事合同,所以合同所约定的只能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是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只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也只能是权利的转移而不可能给予对施工方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所以监理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没管辖的权力。监理单位作为企业,当然也不具有行政管理权力。所以监理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力,更没有记证扣分这类行政处罚权力。监理规范上不是有总监可以下开工令和停工令的规定吗?监理规范是技术标准而不是法律。涉及行政管理的规定在事实上也行不通。总监只是技术职务,没有对外单位行政管理的权力。现实中,总监不敢不同意开工,不同意也没用,你没有任何手段能制止人家开工,很多工地监理介入时往往工程早己开工多时了。总监更不可能下停工令了。施工方根本不会理会,你也没有任何制约手段。如果停工是对施方的处罚,那你监理并无行政处罚权力,施工方也无法行使申辩权的权利,如果造成损失,监理也赔不起。在法律知识日益普及的今天,大家都要依法办事,监理还在工地向农民工发威风下单子,只能成为笑话。行政管理的权力在谁手里?在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手里。他们有专门的稽查机构和人员,手里有行政执法证书,依据有建筑法和相关法规,理应行使权力对施工企业加强管理,管不好理应承担责任。现在出了重大事故每每拿监理顶锅,监理没有权力,何来责任?监理是按合同办事,是履行义务。如果未能履行或履行不当不力,那也是按合同承担民事责任。

四, 权威。监理手中没有权力,只有合同约定的权利。而权利的实现要靠对方履行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力,只能求助于有管辖权力的行政机关督促惩罚。那么监理还有没有办法起到作用呢?监理的身份只能是企业,行政管理权也不可能交到监理手上,不可能给监理人员发行政执法证书。那监理唯一可以有的只有一个,就是权威。

所谓权威,也有多种。一是法律。法律具有权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不遵守法律后果严重,因此人们自然而然就起了敬畏之心,法律的权威就树立起来了。二是武力强权,可以让人不能不服从不敢不服从。三是真理。人们愿意自觉服从。例如长征中的毛泽东,手中既无权力又无力量,只是凭借手中的真理和伟大的人格,获得了大家的拥护,成了事实上的最高领导。又如某些学说权威,虽然手中没有权力,但是中央领导都要听他讲课。监理要发挥作用,也只能靠手中的真理和高尚的人格来取得各方信任和支持。要让各方都觉得监理是一片好心,说的是对的,办法是可行的,应当按监理说的办,这样监理的权威就树立起来了。而一旦有了权威,各方面也就会把监理当成依靠和主心骨,从而自觉地配合监理工作。

一开始监理还是有点权威的,因为政府推行强制监理,宣传上又大力强调监理的作用和好处,把监理夸成了一朵花。可惜好景不长,现在监理不仅谈不上权威,连名声都已扫地。这样下去,恐怕只能混吃等死了。

工程监理是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政策规定,从事服务监督工作的独立机构。按理说,监理工作名正言顺风光无比,可实际情况呢?

一、业主:未尽责

一般来讲,施工工程分项较多、建设周期较长、情况较复杂,是需要各方精密配合协调开展共同进行的工作。因此无论工地大小,出现一些变异情况和问题在所难免。不过小问题未波及业主声誉,可以忽略不计;大质量事故、伤惨死人问题,业主可就不客气了,最先出气的就是监理。他们认为监理未尽责到位。其实某些情况下,工地异常是无法预见、不能及时防控的,很可能就是一瞬间的猝不及防。但事故既出,谁都得挨板,尤其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监理得先打、重打,青红皂白姑且放置一边。

二、施工:碍脚石

监理跟施工,目前实际是对立。施工单位会想尽一切办法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增加费用压缩成本扩大利润空间,--企业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目前有的施工企业,甚至做不到规范施工的一半、跟别说严规施工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不可避免的工程质量问题。作为负责任的监理,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但施工单位却对正常监理工作产生偏见,认为是在无理取闹,于是矛盾冲突就此产生,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在某些施工单位眼里,监理就是他们的眼中钉,阻碍他们发财的绊脚石。

三、监管:混日子

监理工作,本质上是质检安监工作在工地的延伸,相当于其在工地的常驻代表。但由于与监理没有直接从属关系、业务上也未有深入往来,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所以出现问题即以为监理在工地只是混日子。例如质监部门试验室检测材料时发现项项均超常合格,于是认为监理单位未把关严格,导致施工单位弄虚作假。

这个问题,不邀自来了,本人施工员一枚!也见过很多各种监理,有倚老卖老的,有刚毕业就干监理,想学习的,也有吃喝卡拿的那种!下面,简单给大家说说监理现在在国内行业内的困境吧!确实也挺尴尬的!

一,地位低

建设单位已习惯了原来的“指挥部”“基建办”模式。政府投资工程,人家好不容易“管个基建”,怎能让你夺去权利,凭你指手画脚;开发商 盈利为本,怎愿“花钱请帮大爷”。“管基建的”视你为“碍手碍脚”;搞开发的更是觉得你是“绊脚石”,甚至“眼中钉”。监理夹在业主、施工之间,左敬右哄,地位可想而知。

二,取费低

“业主上帝”视你为“碍手碍脚”、“绊脚石”、“眼中钉”,那么他怎愿付钱给你,还不如雇个技术顾问,听话又好使。再加上行内自律差,压级压价、恶意竞争,收费标准几乎废纸一张、

三,待遇低

取费低,有的甚至不够工资,你待遇好了,单位还不垮了。忍了吧。有本事跳槽、该行。1等人搞开发 2等人搞设计3等人搞施工4等搞人咨询5等人干壮工6等人搞监理 。

四,素质低

月薪2000--3000,你可能不信!现在工地小工都一天100管吃还找不来人,你还想招聘什么人才?

所以现在招人多数是:刚毕业的学生,迫于就业的压力,退休的职工,图个清闲不费力

五、服务水平低

不到2000招来的人,能干什么,更别谈监理水平了,会签字就不错了。

最后,当然,肯定也有好的监理,我经历过的,有技术好的,也有人品好的,肯定也会有会弄事儿的。监理,这个职位就现在的工程大环境还真少不了!

 

拥有土木工程网,皆有可能。欢迎访问tmgcw.com

最近更新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代做毕业设计 | 免责声明 | 下载帮助 | 广告联系 | 网站地图 | 公众号| 手机版 | sitemap

Copyright 2008-2023 TMGCW.com 【土木工程网】 版权所有 黔ICP备13000263号-8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3430号

声明:本站资源均来源于网友投稿或转载自其他网站,本站不进行任何扫描/翻录/篡改署名,所有资料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交流,正式使用请购买正版,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