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CJJT 277-2018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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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15页
标准号:CJJ/T 277-201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automated guided transit
组织分类:CJJ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8-02-14
实施日期:2018-10-01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低运量、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00km/h的城市自动导向轨道交通新建工程的没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车辆;4限界;5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6线路;7轨道;8轨道支承结构;9车站建筑;10供电:11信号;12通信与自动化;13站台屏蔽门;14车辆基地;15安全疏散。
1.0.1 为使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运量、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00km/h的城市自动导向轨道交通新建工程的设计。
1.0.3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远期三期。初期宜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宜为第10年,远期宜为第 25年。
1.0.4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线路应为全封闭式,以高架线、地面线敷设方式为主,列车采用无人值守全自动驾驶模式。系统应高密度组织运营,其设计最大运输能力应满足行车密度不小于36对/h的要求。
1.0.5在确定系统运能时,车厢有效空余地板面积上站立乘客标准宜按每平方米站立4名~5名乘客计算。
1.0.6 列车应采用灵活编组方式,列车编组数应根据不同年限不同时段的客流量变化进行调整。
1.0.7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应全线统一规划,建设规模、设备容量应按预测的最大客流量和系统运输能力确定,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预留分期建设和增容的条件。1.0.8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线路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组成部分,线网中各线之间应换乘便捷,并应与地面其他交通统一规划、有机衔接。
1.0.9车站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
1.0.10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的换乘车站、车辆基地、主变电所和运营控制中心的设置,应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统一布局,实现资源共享。
1.0.11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的车辆及机电设备,应采用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应逐步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国产化。
1.0.12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