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218-2010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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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58页
为使展览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卫生、经济及展览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展览建筑的设计。
标准编号:JGJ 218-2010
标准名称: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Design code for exhibition building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08-03
实施日期:2011-02-01
标准状态:现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语;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使展览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卫生、经济及展览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展览建筑的设计。
1.0.3 展览建筑规模可按基地以内的总展览面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5 展览建筑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并应反映当地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等的先进水平。
1.0.6 展览建筑设计应根据展览建筑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趋势与展览工艺设计相结合,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7 展览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