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T 132-2009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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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22页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标准编号:JGJ/T 132-2009
标准名称: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tes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9-12-10
实施日期:2010-07-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JGJ 132-2001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通知》(建标[2004] 6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则,2语符号,3本规定;4室内平均温度,5外围护结构热工陷;6外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7.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8.外窗口气密性能;9外围护结构隔热性能;10外外阳设施;11.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12水率,1室网热损失率;14锅炉运行效率,15耗电输热比。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检测项目5项(外窗窗口气密性能、外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外外阳设施、锅炉运行效率和耗电输热比),删除检测项目2项(原中“建筑物单位采暖耗热”和“小区单位煤”,并对原准其他各章进行了全面修订,重新调整了章节构成。
1.0.1为了规居建节能测方法进我建节能的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准适用于新建、建、建居建的节能测
1.0.3从事节能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从事节能检测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1.0.4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测时,除应符合本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