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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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68页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标准编号:JGJ 31-2003
标准名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Design code for sports building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3-05-03
实施日期:2003-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 22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1.0.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0.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 1.0.7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