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CJJT 137-2019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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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82页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并且商业运营满1年以上的焚烧厂的评价。
标准编号:CJJ/T 137-2019
标准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n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lant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9-02-01
实施日期:2019-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CJJ/T 137-2010
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新源(中国)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创冠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0.1为规范我国生活垃圾烧厂(以下简称“焚烧厂”)的评价,提高焚烧厂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并且商业运营满1年以上的焚烧厂的评价。
1.0.3分期建设的焚烧厂,可对已建成的工程进行评价,经过分期建设已全部建成的焚烧厂,全厂一起评价。
1.0.4对焚烧厂的评价应以突出重点、公正客观、依据充分、数据可靠为原则。
1.0.5焚烧厂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