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的各项规定;
报验程序:测量放线→自检、互检→栋号负责人验线→总工程师核验→填报预检单、报验单→监理工程师验线。
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
测量记录要及时,数字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清楚、原始依据正确;
测量计算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审核原始数据的正确性、计算有序、方法科学、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测量标识要统一、明确,确保不让施工现场任何相关人员误解。
测量人员必须明确为工程服务的目的,对按图施工和工程进度负责。工作中必须紧密配合施工,发扬团结协作、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测量人员必须要虚心学习、及时总结经验,发扬开创进取的创新精神。
测量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测量仪器必须经过检定,并有检定证书。使用时间超过检定时限,要及时送检,送检工作由测量主管负责
4、施工工艺
4.1初始依据校核
根据甲方提供的坐标点,对坐标点进行复测。首先把各个点位进行联测,再把计算结果进行严密的平差,计算点位坐标,并与设计值坐标比较进行修正直到符合精度要求。利用修正后的坐标值引测整个工程的测量控制网平面网。(注:不同部分的控制点可以相互借用,以此达到相互校核的作用)。
高程水准点的校核:根据甲方提供的水准点进行闭合差,经符合测量无误后引测到各楼座附近,作为各楼座的高程基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