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255-201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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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178页
自《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4.5.1条同时废止。
为规范建筑陶瓷薄板在建筑工程应用上的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粘贴设计;5.陶瓷薄板幕墙设计;6.加工制作;7.安装施工;8.工程验收;9.保养与维护。
标准编号:JGJ 255-2012
标准名称: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ceramic sheet board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基本规定;6.面板及支承构件设计;7.构造及连接设计;8.加工制作;9.安装施工;10.工程验收;11.保养和维修。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材料选用、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以及维修和保养,适用于非抗震设计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的采光顶工程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的金属屋面工程。
1.0.3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应具有规定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应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支承构件等不得脱落。
1.0.4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工应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结构构件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符合防火、防腐蚀要求
1.0.5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