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209-2010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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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81页
自《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3.1.2、3.1.8、4.4.3、5.1.4、5.1.5条同时废止。
为应用轻型钢结构仕宅建筑技术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制定奉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以轻型钢框架为结构体系,并配套有满足功能要求的轻质墙体、轻质楼板和轻质屋面建筑系统,层数不超过6层的非抗震设防以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的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编号:JGJ 209-2010
标准名称: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ghtweight residential buildings of steel structure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04-17
实施日期:2010-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钢结构施工;7.轻质板和轻质墙体与屋面施工;8.验收与使用
1.0.1 为应用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以轻型钢框架为结构体系,并配套有满足功能要求的轻质墙体、轻质楼板和轻质屋面建筑系统,层数不超过6层的非抗震设防以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的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