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91-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pdf
文件大小:21.06 MB
文件格式:.pdf
规范页数:102页
标准号:JGJ 91-2019
中文名称:科研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buildings
发布日期:2019-07-30
实施日期:2020-01-01
代替标准:JGJ 91-1993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准简介:本标准适用于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新建、扩建、改建的科研建筑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总平面;4.建筑设计;5.安全与防护;6.室内环境;7.给水排水;暖通空调;9.建筑电气;10.气体管道。8.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减了部分术语;
2.修改了建筑设计的部分技术内容和规定;
3.增加了科研办公区、科研展示区、科研教学实验区、科研试验区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技术内容和规定;
4.增加了部分安全与防护的技术内容和规定;
5.修改了部分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的技术内容和规定:
6.增加了建筑电气智能化的技术内容和规定。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 为适应科研建筑建设的需要,使其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绿色及科研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新建、扩建、改建的科研建筑设计。
1.0.3科研建筑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满足科研功能要求;
科研建筑本质安全,保证科研人员在科研建筑内全过程安全,兼顾重要科研设施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基本方针
1.0.4科研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