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JGJ 76-2019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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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页数:88页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筑设计,以及综合设置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招收残障学生的普通学校及其他开展残障学生教育等机构的建筑设计。
标准编号:JGJ 76-2019
标准名称: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9-07-30
实施日期:2020-03-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标准:JGJ 76-200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13] 169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选址、用地与总平面;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6 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用房;7 安全通行与疏散;8 室外环境设施;9 室内环境;10 建筑设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章节内容增加了“基本规定”、“安全通行与疏散”对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
增加了安全无障碍通行方面的规定;
修改和补充了有关术语:
删除了“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章节,相关内容分散到各个章节。
1.0.1为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统一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满足建筑安全、适用、卫生、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筑设计,以及综合设置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招收残障学生的普通学校及其他开展残障学生教育等机构的建筑设计。
1.0.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特殊教育的教学功能及校园安全需求,益于学生身心康复,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1.0.4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布点应以保障残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益为基本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当地特殊教育发展的需求确定。
1.0.5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