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量计算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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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第一分部 拆除工程
第二分部 土方工程
第三分部 砌筑工程
第四分部 砼和钢筋砼工程
第五分部 加固工程
第六分部 金属结构工程
第七分部 木结构、木装修工程
第八分部 屋面工程
第九分部 粉刷工程
第十分部 楼地面工程
第十一分部 门窗工程
第十二分部 沟路工程
第十三分部 油漆工程
第十四分部 玻璃裱糊
第十五分部 电气工程
第十六分部 水卫工程
第十七分部 通风工程
第十八分部 脚手架工程
一、本规则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结算和《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的计算规则,对本规则未表述的工程计量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据项目特点,确定适当计量方法,并不得违反本规则,凡属上海地区内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结算)报价均以本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二、本规则以分部工程分别表述并根据《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项目子目编排顺序进行编制的,项目计量单位均按《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
三、本规则的计量尺寸,以图示表注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亦可根据施工方案现场查勘丈量尺寸为准。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表注、计算精确度及取值应按下列规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分项计精确度取 2 位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分项计算精确度取 2 位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分项计算精确度取 2 位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分项计算精确度取 3 位
5、以重量计算的为千克(kg)分项计算精确度取 2 位
6、以套、只、台、个计算的分项计算精确度取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