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名称:2018浙江建筑定额完整版.pdf
书籍大小:5.70 MB
内容介绍:一、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 号)、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 《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 《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 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 材料、 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 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 结算价、 调解工程价款争议、 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 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 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 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设计规范、 施工验收规范、 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评定标准、 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 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 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 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 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 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六、 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T 2。1~11-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 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 工种搭接、 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 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